比赛简介: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改革提升。2013年1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向2013年全球创业周中国站活动组委会专门致贺信,特别强调了青年学生在创新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全社会都应当重视和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作出了专门部署,指出了明确方向。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在原有“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决定,自2014年起共同组织开展“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
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组织单位: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
比赛方式: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全国组织委员会聘请专家评定出具备一定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优秀项目,给予奖励;组织参赛项目和成果的交流、展览、转让活动
参赛内容和对象:
凡在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七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七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公益创业赛:
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第十七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在符合大赛宗旨、具有良好导向的前提下,大赛设立MBA、网络信息经济等专项竞赛,由共青团浙江省委协调相关单位负责具体组织,组织执行机构另设,奖项单独设立。
其中,MBA专项赛:
(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会同部分高校发起,组织和邀请国内设有MBA专业的各高校参加。
(2)参赛对象:就读于MBA专业的在校学生。
(3)参赛形式:通过申报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及创业领域不限,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参加该项赛事。
(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只能组成1支团队参赛。
(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8年3月启动,7月进行决赛。【详情:http://www.52jingsai.com/article-4877-1.html】
网络信息经济专项赛:
(1)组织形式:由赛事承办方直接面向国内各高校开展。
(2)参赛对象:高校在校学生。
(3)参赛形式:通过提交基于网络信息经济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运营的项目)参赛。
(4)参赛名额:每所高校最多可申报3项。
(5)赛事组织开展时间:2018年3月启动,7月进行决赛。【详情:http://www.52jingsai.com/article-4877-1.html】
时间及参赛流程(以第十一届为例):
2018年4月至5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针对各高校评审推报的作品,按照大赛下设的3项主体赛事,组织本地预赛或评审,并在大赛官方网站进行校级、省级参赛项目网络报备和申报。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项目分类申报,即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
(具体标准另行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推报复赛项目时,两类项目的比例不作限制。评委会将在复赛、决赛阶段,针对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
2018年6月8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经预赛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浙江大学团委)。在3项主体赛事中,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 报送项目的数量不得超过项目名额分配表(附件)中规定的数量。2018年7月至8月,举行全国大赛复赛。评委会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关高校。
2018年11月,举行全国大赛决赛。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对3项主体赛事分别评出若干金奖、银奖、铜奖。
奖励制度:
全国评审委员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3项主体赛事的参赛目进行复审,分别评出参赛项目的90%左右进入决赛。3项主体赛事的奖项统一设置为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进入决赛项目总数的10%、20%和70%。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行分类、分组申报,针对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实行相同的评审规则,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计算总分时,将视已创业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其实得总分基础上给予1%至5%的加分。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2项主体赛事实行统一申报,决赛实行抽签分组,各组参赛项目获奖比例原则上相同。
专项赛事单独设置奖项,不计入所在学校得分。
参加全国终审决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的,由全国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并视情况给予创业资金、专业指导、出国培训等奖励。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赛的项目,确认资格有效而又未进入全国大赛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协调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
大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并排序。各等次奖计分方法如下: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创业实践挑战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2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9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5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公益创业赛的金奖项目每件计100分,银奖项目每件计70分,铜奖项目每件计30分,上报至全国组委会但未通过复赛的项目每件计10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金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