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为保障综合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优秀考生入围,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凡本细则未说明部分均以学校文件为准。
一、招生原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总成绩计算办法结合导师年度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学校引进人才计划单列(365体育官方唯一入口2021年普通招考拟招生1人)。
3.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届招生人数不超过一名(含硕博连读)。
4.原则上不得转导师调剂,以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
二、基本要求
1.考生须符合陕西科技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报考条件,外国语及专业课分数线)条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2.心理测试
所有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试。
三、考核方式
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前发布。
四、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外国语水平测试:考察考生英语听、说、阅读能力。
(3)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涉及的专业知识的深度及广度、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可扩展到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前沿学科的有关基本知识掌握情况;科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20分钟,满分100分。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五、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60%+综合考核成绩×40%。
初试成绩=外国语成绩×1.5+(专业课一成绩+专业课二成绩)×0.75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3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将于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录取
1.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考核结果具有一票否决权。
2.考生要求外国语水平测试成绩合格。
3.综合考核结束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结合学院和导师年度招生指标共同确定通过考核的考生名单,在优先完成学校人才专属计划前提下,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
4.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后上报研究生院。